办理EAC认证时对产品技术护照的要求
根据俄罗斯国家标准的内容,办理EAC认证时,提供的合格证应包括基本信息、配套性、使用和保存期限、封存、包装证明、验收证明、回收利用等章节。
- 基本信息包括产品名称、产品代号、制造日期、制造商名称或通讯地址、产品出厂编号、证书信息和认证所依据的标准清单、主要参数和特性的额定值和实际值。
2.配套性包括产品的组成部分和备件、工具、配件和测量工具、使用文件、关于配套性的补充信息。
3.使用和储存期限包括规定的使用寿命、使用和储存期限、制造商(供应商)的质保,以及权利和义务,并注明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免费修理或更换产品或部件的企业地址。
4.封存包含产品制造商的原始记录,该记录是产品封存的证据。在使用和维修时进行后续记录。
5.包装证明由制造商负责包装的人员签署。
6.验收证明由制造商负责产品是否符合现行技术文件的人员签署。给出了运行所需的检验、验收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的结论。
7.回收包括安全措施,准备和发送产品进行回收的措施,以及可回收组件的清单,回收指标和方法。
EAC认证技术护照的首页应包括产品分类代码、产品名称和索引、文件设计代号。技术护照的附件应包括附件编号、附件名称和附件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