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AC认证

海关联盟中国授权机构

授权认证编号:

RU.0003.13ИТ18

EAC认证 - 发动机

办理EAC认证时,大多数交流电源大于50V的电动机应按照ТРТС004/2011《低压设备安全》和ТРТС020/2011《技术设备电磁兼容性》的要求进行申报。

如果电机安装在制造商的基本配置中,则无单独EAC认证 但是,如果发动机作为配件和备件投放市场,则必须办理EAC认证

高压发动机、制造商标有EX标志的发动机、医疗设备发动机不受技术规程ТРТС004/2011《低压设备安全》的约束。 技术规程ТРТС020/2011《技术设备电磁兼容性》适用于交流电源小于50V的发动机、高压设备、防爆设备、医疗设备发动机。感应电机不受技术规程ТРТС020/2011"技术设备电磁兼容性"的约束。 各类机械、机械和设备电动机的认证按专业技术规程进行。车辆发动机须遵守技术规程ТРТС018/2011“轮式车辆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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